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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舉行記者會,控訴代理教師遭受不平待遇。全教總指出,代理老師也是正式職缺,人事費編列是完整1年,但長期以來教學現場代理教師領到的薪水卻只有10個月,7、8月都無薪水,暑假卻常被「拗」回學校上課,等於是教育行政部門帶頭剝削教育受雇者,是極為糟糕的負面示範,要求各主管機關從106年度起給予代理教師一年聘期。全教總呼籲,代理教師應給滿一年聘期和薪水。非新聞當事人,圖為台北市五常國中試辦段考翻書考試。記者余承翰/攝影 分享 facebook 為了維護代理教師應有權益,全教總於去年11月記者會要求代理教師人事費應該完整編列一年,在全教總提出建議後,教育部隨後召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數次會議。但據調查,截至目前為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仍未給予完整聘期,代理教師仍然只領到10個月多幾天的薪資。全教總指出,聘請代理教師是因控管聘任專任教師,其人事費用原本即以應置專任員額數編列,但各地方政府在轉聘代理教師時,卻剋扣人事費用,不給足12個月完整待遇。此外,各主管機關常見手法就是將代理教師聘期的起迄限制明文於補充規定中,規範所屬學校聘任代理教師。全教總表示,106學年度代理教師的教甄與聘任作業即將辦理,全教總再次要求各主管機關自106學年度起,給予長期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如: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並應修正各主管機關訂定的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相關補充規定,取消聘期起迄不合理限制。國教署:下一個學年度開始 才會有較多縣市、學校進行調整教育部統計,全國目前共有2萬335名代理教師,其中國小1萬1057人、國中4648人。教育部國教署中小學組組長武曉霞表示,國教署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經召開三次會議,最近一次是今年三月。但因大部分代理教師的聘約是跟著學年度走,之前的聘約是之前就訂了,下一個學年度開始,才會有比較多的縣市、學校進行調整。武曉霞指出,如果在沒有給薪的暑假期間,學校不能要求代理教師到校工作。國教署也有編列專案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聘請代理教師,且都是用年薪設算補助經費,已要求地方政府聘代理教師時,須支薪至隔年7月31日,若地方政府經費不足,也可報教育部,教育部會補足。武曉霞說,對於長期代理教師起聘日,審酌代理教師於開學前確有備課需求,爰建請各地方政府宜逐步漸進將起聘日往前調整,給予代理教師適當時間準備課程。考量偏遠地區聘用代理教師不易,基於學生受教權益且為降低教育現場教師流動率,俟「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立法後,建議各地方政府朝提供偏遠地區代理教師聘期至隔年7月31日方向規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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