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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民王忠義夫婦被控殺父弒母案,二審認為王母跌落溪中撞到石頭受傷溺斃,本月12曰當庭釋放被羈押兩年的王忠義,台中高分檢檢察官不服,指出王忠義供稱發現母親在水中掙扎,但卻相驗出死者手部出現久泡兩小時以上的「洗手婦」手皮,且王曾自白壓制母親頭部入水死亡,因而認定王忠義殺母,今天中午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請二審裁定羈押王忠義。王忠義,陳麗雅夫妻被控三年前因債務逼急,欲詐領父母保險金和農保喪葬給付與老人互助金,合謀殺父弒母。南投地檢署認定,夫妻倆將腎衰竭父親王樹藤載出醫院,用鐵器敲擊父親後腦後棄屍於北港溪河床,再以出遊為名將母親載往河床捕蝦,趁天色昏強押母親頭部入水,直至窒息,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起訴兩人,求處最嚴厲之刑。一審時,南投地院認定王殺母,判無期徒刑,殺父部分無罪;王妻則兩案都獲判無罪。檢方對王忠義、陳麗雅兩人都提上訴,台中高分院去年審理至今,開過多次訊問庭,二審法官因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詳列十五個問題請台大法醫學研究所進一步說明,收到回覆後,就其中「王母應是跌落溪中撞擊石頭溺斃成分居大」客觀資料解讀後,合議庭本月十二曰作出放人的新決定,當庭釋放王忠義。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許萬相不服,指出王忠義在警訊供稱「我發現母親的魚網卡在岸邊,然後就發現我母親在水中掙扎,我就馬上跳下水把我母親拉上岸」,相驗時,王忠義並非犯罪嫌疑人身分,而是以死者家屬身分接受調查。許萬相表示,死者如真是意外落水溺死,則王忠義於相驗第一時間,所述死者意外落水掙扎的故事情節,應為最自然無任何虛偽編造之理。然本案相驗時,死者手部出現經水久泡兩小時以上的「洗衣婦」手皮,足證死者並非如王忠義所稱時間跌落水中,也非死者水中掙扎時,馬上將她拉上岸。許萬相指出,死者身高148公分,而落水處水深僅115公分,死者身高遠高於水深,且水流不急,如仍在掙扎中,王忠義馬上將母親拉上岸,當不致於溺水,手部更不可能出現久泡水兩小時以上的「洗衣婦」手。此外,王忠義於警訊中,自白將母親推落水中,當時警方未提示解剖結果,而王忠義自白以手肘、手臂頂撞母親的背部落水、壓制母親頭部入水至死亡,竟完全與解剖結果相符,自白應屬可信。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石台平,案發後鑑定死者的死因,石台平昨天拜訪檢察官許萬相,石表示願出面作證,強調「確定是他殺」。南投縣民王忠義被控殺父弒母獲釋放,台中高分檢不服,今天中午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請二審裁定羈押王忠義。記者白錫鏗/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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