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召林德福(左二)和立委林為洲(左一)、王惠美(中)、蔣萬安(右二)、曾銘宗(右一)等人上午到司法院聲請釋憲。記者王宏舜/翻攝 分享 facebook 針對立法院通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的「議事重大瑕疵」質疑,國民黨、親民黨立院黨團聯手聲請釋憲,早上10點半國民黨總召林德福和立委蔣萬安、林為洲、曾銘宗等到司法院位在高等法院的收發室遞出聲請狀。司法院表示,將會儘快分案。但等著釋憲的案件繁多,大法官將會依案件重要、難易順序處理。依據釋憲聲請程序規定,大法官書記處收受民眾聲請書後,會先對聲請書的格式作初步審查,若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8條規定的聲請書,立即分案,送請承辦大法官審查。承辦大法官審查認為合於同法第5條規定要件的聲請案,還要經過出席大法官過半數以上同意,才會被受理,循序列入議程等待實體審理,這類案件日後即有可能被作成解釋。承辦大法官審查結果認為不合法定聲請要件的聲請案,在經過全體大法官議決應不受理後,司法院即會將不予受理的結果連同理由函知聲請人。實務上,在承辦大法官收到案子後,會有3人小組先行「預審」,決定是否受理。國、親共同提出的釋憲聲請文指出,本件聲請釋憲目的在於立法院7月13日至8月31日審查並通過「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討論、表決過程中剝奪在野黨立委依憲法第63條保障的提案與議決預算之憲法權限。他們也認為預算審議過程同時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決議具有重大瑕疵並足以影響合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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